口交不是犯罪,教科书没用:丹阳事件背后的黑

图片口交不是犯罪,教科书只是纸片:丹阳事件背后的黑色幽默 |丹阳事件|刑法|废纸|犯罪|幕后花絮|黑色幽默_网易移动 (圣容仙人“住过”的地方。摄影:刘虎)这真是黑色幽默。学习权力法则并最终成为罪犯。教材再厚,文字再漂亮,也不如真实案例处理的逻辑那么无情。写 |杨诗山监制 |有一部根据镇江丹阳“口交卖淫案”改编的电视剧。原本应该是法律课上的多项选择题变成了一场荒唐的戏剧。概要如下。老板盛荣贤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教科书,相信“口交不是犯罪”的权威解释,在菜单上加上了“半合法”。结果,她和儿子被警方抓捕并关押了一年多河他们尚未被判刑。她在法庭上愤怒地质问:“我怎么学了你们的教科书就成了罪犯?我能拿回我的书和钱吗?”事实上,这既是愤怒的呐喊,也是对中国法治的辛辣讽刺。一份教育材料、另一个司法机构、另一个执法机构,最终公众成为了三明治。一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教材及丹阳市现状 (相关报道详情见微信自媒体《法律与爱》)2022年出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教材明确规定,口交、手淫等“非传统卖淫服务”不应纳入笔法“卖淫”范畴。其理由也十分光荣:罪刑法定原则、刑法谦虚原则、统一司法标准。另外,主编是 先生。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张军,副主编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董建明,主编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国庆,专家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。阵型堪比“全明星防守组”。结果,教科书一公开,丹阳警方和检察官就将盛荣贤拘留。教科书上说:“行政处罚就足够了”,但达尼奥回答说:“不,我们必须判处监禁。”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。该教科书是否算作欺诈性购买指南?enta?如果是这样,我可以退货并退款吗?如果确实能撤,全国范围内有望掀起一场独特的“撤”潮。 2. 法定犯罪与“言论自由” 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“未明示的行为”依法定为犯罪的,不予定罪,不予处罚。”这句话就像是红灯停车,绿灯继续行驶,这就是刑法的“交通规则”。但在丹阳市,规则似乎是“只要你想抓到人,无论黄灯还是绿灯都可以处罚。”这种“自由发挥”的执法逻辑是非常危险的,因为当法律的边界变得模糊时,“解释权”就被剥夺了。警察和检察官成为赚钱机器,今天他是一名行政人员,明天他是一名侦探。 即使你认为你在遵守法律,你实际上是在走钢丝。 报告提到了令人震惊的“内部情况”,并说罚款属于市政府,而任务目标和政治成果属于丹阳市。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镇江市公安支队将案件“委托”给丹阳,既能赚钱,又能达到政治效果。此案立即从“法治问题”变成了“利益项目”。我们逮捕人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必须违反刑法,而是因为逮捕他们可以让我们实现任务里程碑并赚更多钱。这就是“营利性警务”的现实。逻辑是:法律成为了收入来源,成为了大葱地里的钱。 4、非法手续:铁门后面的“知识阶层”。可以说,盛荣贤的经历是教科书之外的又一课。他在酒店的铁门后被“判刑”,头戴黑罩,戴上手铐,被迫站立直至倒下。他被拒绝会见律师,他的儿子因“展示囚服”而被捕。法治在哪里?这显然是“欺凌教育”。如果你不害怕法律,你害怕人类的控制。他的儿子曹君雷也被拖下水,并在明知与足浴店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的情况下,却捏造“隐瞒、隐匿犯罪所得”的罪名。因为?因为研究人员要把“亲情牌”打到极致,征服母亲。当然,这不是侦察,只是人质战术。es.5。这部关于律师成为“第二检察官”的荒诞剧的后半段更加精彩。这位前检察官出身的律师成为“内部渠道”,主动给家人打电话并提供服务。固定费用:5万元。律师本应是嫌疑人的监护人,却成了检察官的搭档。法庭的目的不是为当事人辩护,而是说服他认罪。讽刺的是,丹阳检察官本人在法庭上承认,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口交和手淫是禁止的。制度。但当他转身时,同伙的律师仍在拼命争取“轻罪辩护”。在这次卧底行动中,律师成为“第二检察官”,家人的钱就是润滑剂。法律职业道德?一张纸。 6.“还书还钱”是背离法律、逃避法律的行为。盛荣贤说:“我看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教科书,认为这不是犯罪。”这既是反问,也是指责。因为它抓住了中国法治的最大矛盾。教科书教的是一回事,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,基层运用法律又是另一回事。其中三集同时放映,最终由公众付费。问题的关键不是“我们应该将口交定为犯罪吗?”相反,社会能否接受执法人员可以随意改变法律的界限?如果有人今天,他们可能因“口交”而被捕,明天,他们可能会因为“含糊的短信”而被判犯有卖淫罪。你知道已经尝试过四次了,但一年多了还没有决定。因为?这是因为法官也有良心的顾忌。法官有教材,法律有档案。他们担心如果被判有罪会感到尴尬,如果被判无罪则会损害整个系统。最终,检察官在法庭门口做出了重大判决。 “这件事调查了很久,你知道背后是什么。”这个判决比所有司法论证都更真实。因为它触及了这部荒唐戏剧的核心。法律是核心。心不是核心,也不是物质。民权不是核心,核心是“幕后”。 8.公开笑话。此案不仅是司法混乱的案件,更是一面镜子。解释什么是“选择性执法”、什么是“营利性执法”讽刺的是,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教材被地方政府视为废纸,盛荣贤局长把它当作法律护身符,却成了定罪证据,这真是黑色幽默。他们学法律,最终成为罪犯。我把书还了,我的钱会得到吗?笑话。真正需要废除的是那些有法律逻辑的人,他们对待法律就像ATM机,对待教科书的人如果连口交都不能遵守“法律惩罚”的原则,谁能保证“懒惰的微笑”明天不会成为犯罪?又是多么美丽的文字,并不像真实案件处理的逻辑那么无情。真正的危险不在于“口交”是否会受到惩罚,而在于法律在利益和权力面前会任意徇私舞弊,被巧妙地操纵,公然利用来赚钱。这是每个人最应该害怕的。 特别声明:本文由网易自有媒体平台“网易号”作者上传发布,仅代表作者观点。网易仅提供一个信息发布平台。 注:以上内容(包括图片和视频,如有)由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,网易号是一个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的社交媒体平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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